根据省委、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律师队伍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工作安排,结合目前本所的实际情况及存在问题,海石所于2021年04月20日召开海石所律师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会议开展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》的学习会议,继续开展内部管理制度学习会议,进行有效的自查以及落实整改情况,保障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内容规范执业,切实加强律所内部管理制度建设,依法履行职责,严格遵守纪律,规范本所及本所全体律所与司法人员、当事人、特殊关系人、中介组织的接触、交往行为,保证根据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规范执业。并执业过程中一旦存在聘用法院、检察院离任人员担任律师或者法律顾问、行政辅助人员,对离任人员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情况,有以上情况的均会如实填写统计表报送相关部门。